40天禁食禱告
第26天/2019.3.26

一、信息

主題:夫妻的關係

經文:他在會堂裡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徒18:26

講員:周神助牧師

二、讚美與宣告

政府轉化:將事察清

耶和華從天上觀看;他看見一切的世人。從他的居所往外察看地上一切的居民-他是那造成他們眾人心的,留意他們一切作為的。(詩33:13-15

將事隱祕乃神的榮耀;將事察清乃君王的榮耀。(箴25:2

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箴29:12

讚美:神造成眾人心,也察看地上居民一切作為。

宣告:奉主名宣告,一切因勢力和權位而來的驕傲和爭競都要從中華民國政府中除去,我們的總統和政府官員要領受謙卑受教的心,以致他們可以察納雅言,將事察清,在一切決策上,能夠分辯真假,拒絕謊言,做正確的判斷。主要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線鉈,拉在我們的政府一切決策之上,以大能攻破謊言營壘,帶領我們政府的治理歸回正道。

三、為重大議題禱告

家庭:教養子女走在正路上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少年時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他們在城門口和仇敵說話的時候,必不至於羞愧。(詩127:3-5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13:24

1感謝讚美親愛的天父,感謝讚美祢!當我們用愛的眼光注視著祢所賜給我們的每一個兒女時,他們是何等可愛、何等美好!我們的心深深向祢發出讚嘆與感恩,每一個生命從母腹孕育過程一直到今天,祢讓我們看到人的受造是何等奇妙可畏!父啊!我們感謝祢!

2認罪悔改親愛的天父,我向祢認罪,我常常忙碌或是專注自己的事而輕忽與子女的需要,甚至相處談心的時間都沒有,而且在教養和管教他們的過程中,有時會在話語或態度上傷害了孩子的心,造成關係的緊張,求主赦免我,我願意悔改。求主賜我智慧聰明和溫柔的心,努力經營和珍惜與子女相處的時間。

3個人禱告為人父母者,教養子女時,也要積極自我學習成長,了解子女的需要與心理,給予適時的幫助、引導、教育和管教,不溺愛、不縱容,做好子女的守望者,善盡父母職責,引導孩子走在正路上,而不是一概把孩子交給學校或社會來教育。

4眾人代禱:a. 為各級學校在推展家庭教育上,能夠致力於建構最需要關懷的家庭輔導網絡禱告。整合在地社區產、官、學資源,提供弱勢家庭社會資源的轉介管道,提供社工、救助、法律、治療等外部資源,來支撐與滿足匱乏的家庭功能,使弱勢家庭增能,最後能夠脫離弱勢家庭的處境。b. 為各級學校教職人員的家庭教育專業素養提升、學校提供在地家庭相關之親職、婚姻、家庭資源管理等教育講座、課程或活動,並且主動提供支持新住民、原住民等的家庭教育服務禱告。(以上參考中華21世紀智庫協會出版的〈2017家庭政策建議報告:家庭主流化以家庭生活為社會核心的意義與實踐〉

緊急代禱

愛家修法

大能者啊,願你腰間佩刀,大有榮耀和威嚴!為真理、謙卑、公義赫然坐車前往,無不得勝;你的右手必顯明可畏的事。(詩45:3-4

你坐下,你出去,你進來,你向我發烈怒,我都知道。因你向我發烈怒,又因你狂傲的話達到我耳中,我就要用鈎子鈎上你的鼻子,把嚼環放在你口裏,使你來的路轉回去。(王下19:27-28

行政院同婚專法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和幸福盟所提同性共同生活法《公投第12案施行法》都在立法院中等候二讀和三讀表決,公投第十案修訂民法將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草案則正在尋求立委的連署,準備提案。這是一場真理對抗謊言的屬靈爭戰,在屬靈界的得勝會反映在立法院的結果上。

1) 讓我們迫切呼求主伸手介入立法院,顯明可畏的事,使同婚專法或其他倡議同婚的版本,都從原路轉回,無法通過表決。

2) 求主用難測之法,大大震動113位立法委員的心,使他們棄絕行政院版本,支持幸福盟版本。請提名為以下的委員禱告:費鴻泰、黃秀芳、黃昭順、黃國昌、黃國書、楊曜、葉宜津、廖國棟、管碧玲、趙天麟、趙正宇、劉世芳、劉建國、劉櫂豪、蔡其昌、蔡易餘

3) 求主保守幸福盟及一切參與行動之人的心能夠持守真理、謙卑和公義,不憑肉體,不動血氣,專一跟從掌權的大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