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天禁食禱告
第33天/2019.4.2
一、信息
主題:兄弟姊妹的關係
經文: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門的甘露降在錫安山;因為在那裡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詩133)
講員:周神助牧師
二、讚美與宣告
唯主被高舉:心中迷糊的必得明白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詩16:4)
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他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賽60:1-2)
謙卑人必因耶和華增添歡喜;人間貧窮的必因以色列的聖者快樂。…心中迷糊的必得明白;發怨言的必受訓誨。(賽29:19, 24)
讚美:主耶穌是光,主的光勝過黑暗,帶來喜樂。
宣告:台灣要興起發光,因為主的光已經來到,心中迷糊的必得明白,發怨言的必受訓誨。奉主名宣告,過去因拜偶像而加增的愁苦、焦慮、懼怕、恐慌、憂鬱、思覺失調、人格解離等精神疾患,都要在主的光中得著醫治。台灣的居民都要成為謙卑人,必因主耶穌而增添歡喜,必因主耶穌而快樂。
三、為重大議題禱告
家庭:為主做更大的事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名求告甚麼,我必成就。(約14:12-14)
1) 感謝讚美:親愛的主耶穌,感謝祢為我罪死在十架上,使我的罪得赦免;感謝祢的復活,使我有永生的盼望。感謝祢直到如今仍然在全地施行醫治、拯救和釋放的工作,為使人得著救恩、得著豐盛的生命和進神的國。阿們。
2) 認罪悔改:親愛的主耶穌,我要請求祢饒恕我和家人的小信、不信和怠惰,有時後我們只是信祢,卻是很少做,甚至沒有做祢的事。我們忙著做自己的事,以自己的事為重要,而忽略、擱置、拖延、逃避做祢的事,求祢饒恕我們!求聖靈賜我們力量,使我們常常心裡火熱服事祢,為祢做那更大的事,使祢得榮耀。阿們。
3) 為個人禱告:為自己可以參與在教會或服事弱勢或社區家庭的福音機構禱告,也求神賜智慧、聰明、策略等,並供應一切資源、人力、經費等,使家庭事工滿有神的恩惠、果效,大大祝福弱勢和社區的家庭。
4) 為眾人代禱:a. 為民間家庭教育團體或機構,努力推展家庭教育工作禱告。民間組織的「專業成長力、在地動員力、媒體行銷力、跨界整合力、永續經營力」是未來數年家庭教育能否普及化的關鍵要素。因在地機構第一線接近在地家庭,更能了解各地家庭的差異與需求,能提供多元化的家庭服務。b. 為民間組織在推展家庭教育普及化的工作上,致力於下列事項禱告:設計符合時代需要的課程、延攬與培育專業人才、經營在地團隊與專業社群、建立機構特色的服務管道、參與機構間的交流平台、密切與政府機關合作。(以上參考中華21世紀智庫協會出版的〈2017家庭政策建議報告:家庭主流化—以家庭生活為社會核心的意義與實踐〉)
四、緊急代禱
愛家修法
願神興起,使他的仇敵四散,叫那恨他的人從他面前逃跑。他們被驅逐,如煙被風吹散;惡人見神之面而消滅,如蠟被火鎔化。惟有義人必然歡喜,在神面前高興快樂。(詩68:1-3)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詩110:1-2)
行政院同婚專法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和幸福盟所提同性共同生活法《公投第12案施行法》都在立法院中等候二讀和三讀表決。這是一場真理對抗謊言的屬靈爭戰,在屬靈界的得勝會反映在立法院的表決結果上。
1) 求神興起,使仇敵四散,叫一切敵對神的人和法案都被驅逐,如煙被吹散。
2) 求主向113位立法委員顯出榮耀,使他們抵擋神的心意如蠟鎔化,求主引導他們棄絕行政院版本,支持幸福盟版本。請提名為以下的委員禱告:費鴻泰、黃秀芳、黃昭順、黃國昌、黃國書、楊曜、葉宜津、廖國棟、管碧玲、趙天麟、趙正宇、劉世芳、劉建國、劉櫂豪、蔡其昌、蔡易餘。
3) 求主保守幸福盟及一切參與行動的人能夠專一跟隨主耶穌,伸出能力的杖來,求主使他們在仇敵中掌權。